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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今日猪肉价格表,今日长春市猪肉价格

2022年06月16日 04:23:05 综合 42 投稿:江湖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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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江西省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控制市场价格总水平,保障人民生活,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根据***调控市场物价的需要,本着宽严适度、合理衔接的原则,全省暂定对附件中所列33个品种进行价格监审。

县级以上人民***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价格监审品种,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随着市场物价的变化情况,省物价局可以适当调整监审品种,报省人民***备案后予以公布。第三条 生产、经营本规定监审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如需要变动价格时,应主动向物价部门报送价格调整意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接受物价部门的监审。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增强***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第二章 监审方式第五条 对下列居民生活最基本的必需品和服务项目,实行价格申报:

(一)粮油类:籼米、面粉(含***定价与市场调节价的)食用植物油、面条,米粉干;

(二)副食品类:牛奶、食盐、食糖、酱油、豆制品、奶粉;

(三)日用工业品类:洗衣粉、肥皂、液化石油气、民用煤、民用煤气、絮棉、棉毛衫裤、汗衫背心、灯泡;

(四)服务类:普通理发、学杂费、托儿费、医疗费、市内公共交通费、房租、自来水、商品房。第六条 列入价格申报的品种需要调价的,按下列程序申报:

(一)属***定价的品种,由其价格权限部门向上一级物价部门申报;

(二)属市场调节价的品种,先由生产、经营者报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核完毕,再由业务主管部门向同级物价部门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者向工商登记的同级物价部门申报;

(三)食用植物油和市场调节价的籼米、面粉价格由生产、经营者按前项规定申报,经接受申报的物价部门审核后,省辖市报省物价局审批,地区所在地城市报地区物价局审批,县一级报当地县级人民***审批;其他市场调节价的品种由生产、经营该商品或服务的单位按前项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报。第七条 申报内容包括:申报品种、进货价格、生产成本或流通费用、现行价格、拟调价格、调价幅度、调价原因及出台时间等。第八条 受理申报的物价部门应当在收到价格申报报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明确答复申报者;逾期未予答复的,申报者可自行调价。第九条 对粳米、鸡蛋、猪肉、生猪、作业本等一般必需品和服务项目,实行价格备案。第十条 列入价格备案的品种需要调价的,按下列程序备案:

(一)凡属***定价的,价格权限部门应当在调价前10日将调价意见及有关资料报送上一级物价部门;

(二)凡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生产、经营者按隶属关系报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在调价前5日将调价意见及有关资料报送同级物价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者向工商登记的同级物价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物价部门对价格备案一般不予答复。但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物价部门可进行干预:

(一)一次提价幅度超过12%的;

(二)调价间隔时间在1个季度之内的;

(三)全年提价幅度累计超过36%的;

(四)调价理由不充分的;

(五)调价后可能对市场物价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产生重大影响的;

(六)调价行为违背了***的价格法规和政策的。第十二条 物价部门对调价备案品种干预的意见,主要包括:不同意调价、推迟出台时间、缩小调价幅度等。上述干预意见,必须在收到调价备案报告之日起5日内通知备案单位,否则,备案单位有权按期调价。

物价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报请同级人民***给予价格补贴。第十三条 对列入监审范围的少数重要品种,根据控制市场价格总水平的需要实行差率控制,包括制定指导性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费用率和利润率,生产、经营者必须遵照执行。

差率控制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与价格申报、价格备案配套进行双向控制。第十四条 差率控制的品种,可视各个时期市场变化而调整。由省物价局统一制定差率的品种为:市场调节的籼米和面粉、面条、絮棉、米粉干、食糖、食油、洗衣粉、民用灯泡;市、县物价局制定差率的品种为:其他米、面制品、牛奶、酱油、猪肉、民用煤、豆制品。

物价部门在制定差率时应当事先征求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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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并不缺猪,为何各省份已经开始启动稳产措施?

近期,各省份对于生猪产能的稳产措施不断出台,难道市场又“缺猪”了?据官方最新公布数据显示,2022年4月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4177万头,全国生猪存栏是4.24亿头,从这两项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市场并不缺猪,那么,为何各省份已经开始启动稳产措施了呢?

近段时间以来,国内多地释放出生猪“稳产能”的信号,采取的措施有补贴、金融手段等等。与此同时,官方也在不间断地进行着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工作,即便是收储的流拍率一直居高不下,仍然未能停止官方频繁收储的步伐,截止目前,官方已经公布了十一批冻猪肉收储信息,持续释放“稳产能”的信号。

众所周知,去年我国养猪行业出台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旨在逆向调控生猪产能。此方案出台后,养殖户似乎觉得并没有感受到具体的实施方案,而实际上,官方及各地相关部门一直在根据此方案不断地调减产能,只是由于行业亏损养殖户也在主动去产能,两者叠加导致养殖户觉得调控不太明显。

而实际上,官方根据此方案和各省市的具体产能情况,做出了能繁母猪及规模场数量的具体规定,一旦某省份低于规定值的最低保有量,就需要本地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稳定产能,以防产能过去化,进而导致行业大起大落。

“肉贱伤农,肉贵伤民”。其实,本轮猪周期给养殖户及其业内人士带来了很多的思考,无论是市场经济发展给行业带来了变革,还是官方为解决民生问题需要稳产保供,都在无形中推动着养猪行业不断的向前发展。猪肉作为我国主要消费肉类之一,“稳”或许才是国人最大的需求!

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20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食用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加工、销售、储存、运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人口较少、交通不便,难以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农村和海岛,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制,并将屠宰管理和屠宰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承担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价格、***、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猪屠宰相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负责辖区内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经营活动的日常巡查,并接受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第六条 按照***规定在本省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

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引导其向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养猪场、养猪合作社联合实施产销一体化和品牌化战略,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生猪产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第七条 省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农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编制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以下简称省设置规划),报省人民***批准后实施。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包括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应当符合省设置规划。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依法开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符合省设置规划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限期改造或者依法关闭。予以关闭的,市、县人民***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第八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远离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规划确定的需要保护的其他区域;其与医院、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居民集中住宅区、畜牧场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的标准与要求。第九条 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水源条件且水质符合***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且符合***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待宰间、隔离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的生猪屠宰设备及运输工具;

(三)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经省商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屠宰工艺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要求的检验设备和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污染物处理设施;

(六)有符合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七)有符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防疫及检疫条件,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十条 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

设区的市人民***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商务、农业、卫生、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的意见。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省设置规划的,由设区的市人民***予以批准。第十一条 申请人获得设区的市人民***批准,并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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